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娱乐经营许证》有效期内我局未收到连州市喜聚娱乐有限公司的延续申请。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告注销。公告日期:2026年4月7日至4月20日(10个工作日)。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娱乐场所负责人需将《娱乐经营许可证》交还我局(地址:连州市番禺路128号潭电大楼七楼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潘媛娟,联系电话0763-6677432)。
附件:《娱乐经营许可证》拟注销名录
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
《娱乐经营许可证》拟注销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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